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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周志哲     提问时间: 2008/9/30 11:32:27
邮箱:591801090@qq.com
问题:
 

我父亲于1985年带领5家共同致富,建了一个万株的果园,当时修建了梯田水利工程。当时政府非常支持,因为是代头致富的项目。当时,我们是搞多种经营,树下种植短科作物。现在呢?已经23年了,就在树与树间种植了大豆及玉米。有时种些玉米种。

   可是今年,我们县林业局给我们家要处罚,说我们这种种植方式是非法开垦林地要行政处罚。我上网上查过,我们这种果粮间作,在有些地方是提倡的。并且我们是进行的水利工程。

    你好,在百忙中打忧你了,你说我的管理方违法吗。并且我们经营开垦是在1985年,并且当时法律及政策是支持,无论怎么说也不能是非法开垦林地呀。我心里想不开,当是省,市县领导参观说搞的好,现在要罚,您 帮我支几招吧。我气坏了,谢谢您了!

 

回复专家:吕玉奎,回复时间:2008/10/2 9:36:18

非法开垦林地——县政府颁发林权证了吗?我知道大多数果园根本没有办理林权证,也就是说还是属于农业用地,不属于林业用地,林业局无权处罚。
 

回复专家:张连翔,回复时间:2008/10/2 11:42:45

据我所知,退耕还林地原本也是不允许种植农作物的,可后来的实际情况不得不做出让步:允许种植矮棵农作物,这已变成是允许的了。

正像您说到的那样,林粮间作在不少地区是可以的,或者说是支持的。

我觉得您的行为并无违法行为,可以理直气壮地种下去!

您也可以就此为题向国家林业局反映情况。

http://hi.baidu.com/zzllxx5168/blog/item/fe5144da21b932d8b7fd486e.html

 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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