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权流转的程序如何规定?
答:林权流转的程序是:
(1)申请。持本次林改核发的《林权证》,提供需要进行林权流转的相关资料,向当地乡镇林业站或县级以上(包括县级)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(2)受理、核实。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,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实,并在森林、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。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。在公告期内,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,登记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异议进行调查核实。如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合法有效,属于林权权属争议的,应暂停登记申请的受理并移交权属争议调处机关处理后,依据处理结果,再重新受理;属于申请人侵权的,应停止受理,并通知申请人。
(3)交易。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,集体林要经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后并签定林权流转协议进行林权交易,直至交易完成。农户、个人之间流转是否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由当事人协商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