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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阳光     提问时间: 2008/6/16 9:28:25
问题:
 

尊敬的各位专家:您们好!我有个问题向您们请教,期望能得到您们的帮助,谢谢!

在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时,县政府和林业部门未与林权所有者签订任何协议,就将林权所有者的山林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,并按生态林实施管理,这在法律和政策上是否认定该山林是生态公益林?

 

回复专家:张连翔,回复时间:2008/6/16 11:19:43

公益林区划界定要充分尊重林权所有者的意愿,依法维护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

详情请您参阅:

http://cache.baidu.com/c?m=9d78d513d9d431a54f9e95697d60c015134381132ba6a3020cd78449e3732a4a501290ac56530777a2d27d1716df424b99802104371457b38cc9f85dacb8855e2b9f2644676d835666d90edfbb5156b637912afedf6ff0cdf525e3aac5a0d54352ba44740997808c4d7167dd1cfb033093b1e83c022f1aad9b36728b59636edf7d4fec01bfa2256f749ceb981909d42aa7374580af42ee6205b564f1425f3344d71ded150f7a6ebb133abe0f6b41d3b01bb037381a7ef313efed9ca1eb3fd49da826998e90f37bc83bb0d2eb8f72407250f823baa9bab6&p=9a65c64ad7c211a05be8cd24574385&user=baidu


 

回复专家:吕玉奎,回复时间:2008/6/17 7:11:06

充分尊重林权所有者意愿,确保所区划的公益林能签订界定书并实施到位。 区划结束后,由县林业局会同乡镇、村、组有关负责人,对区划的公益林小班逐个进行林权确认,现场签订公益林界定书和管护协议,报经县人民政府盖章认可。林权不清或有纠纷的以及林权人未签字的小班,均不得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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