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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无船只     提问时间: 2008/5/1 10:23:41
问题:
 
请问农村地头所种树木采伐需要办理采伐证否?我家在80年代国家分发的农田(应该是农村承包经营地吧)地头栽了数棵杨树,前段时间将其卖掉了,与买树方约定我方提供树木所有权证明,采伐证由买方办理,他们没有办理就伐了,现在有人告我父亲没有办理采伐证盗伐树木,请问我们与买方约定的采伐证由他们办理合法否?森林法规定“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,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;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。”
 

回复专家:张连翔,回复时间:2008/5/1 10:39:43

不需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形(请您注意加以比对):

(1)因扑救森林火灾、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,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,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。

(2)采伐以非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。

(3)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、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。


 

回复专家:吕玉奎,回复时间:2008/5/3 8:04:49

您自家的树木怎么叫盗伐树木呢?最多只能是滥伐,并且责任全在买方,要算盗伐的话也只能算买方盗伐,您家的责任只是没有监督买方先出示采伐证后让他们采伐。
 

回复专家:周贵龙,回复时间:2008/5/3 18:52:09

你的理解是正确的,告状的人是难以告发的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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