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,分为工作态度、业务能力、工作业绩三部分,分别占20、40、40分。
申报对象必须是从事营林、森林资源保护、林业调查设计等工作人员,连续被聘用在技术员岗位,任期内每年都按要求完成了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,能参与完成项目作业设计或验收报告,积极参与林学会活动,工作扎实,积极主动,成绩优良。综合得分结果后,由局林学会和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分别签署申报意见。
关于我们 | 友情链接 | 广告服务 |网站地图 | 服务条款 | 建站服务 | 意见反馈 | 支付方式 | 帮助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