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林业网----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,专家实时在线答疑,林业知识汇聚,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,铸就成功第一线! 中国林业网
本站搜索:
全部问题 综合问题 政策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讨论区 林业专家 热门 精华 未回复问题 我要提问
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,请推荐给您的好友,我们将越做越好。网址:http://help.chinaforestry.com.cn/
 
 
姓名:佳明10     提问时间: 2007/8/8 10:57:20
问题:
 
我想知道北京市的托管造林,什么级别的单位能发放林权证?
 

回复专家:张连翔,回复时间:2007/8/8 11:19:57

各地一般都成立有林权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,主管县长担任组长,办公室设在县(区)林业局。  

县(区)林业局负责林权证发放具体工作。


 

回复专家:张连翔,回复时间:2007/8/8 11:22:09

根据《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,自2000年4月18日起,启用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的林权证,该式样外封为绿色塑封,印有烫金国徽和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”字样,首页套印“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”,证内的森林、林木、林地状况登记表中,分别登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、林地使用权权利人、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、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、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、小地名、所在林班和小班、林地面积、主要树种、林木株数、林种、林地使用期、林地使用终止日期、林地四至等,证内还设有变更登记和森林、林木、林地四至范围图。该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生效;属于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,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生效。2000年4月18日以前已经颁发的林权证(山林权证、自留山证等)仍然有效。
 

回复专家:吕玉奎,回复时间:2007/8/8 16:07:11

林权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颁发。
 

回复专家:周贵龙,回复时间:2007/8/8 20:17:56

林权证办理程序

林权登记权利人提出申请→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受理→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→县级人民政府审批→颁发林权证。

办理所需材料:
1、提出申请。
2、提供身份证明。
3、租赁、出租、拍卖等方式转让林地使用权和森林、林木所有权合同,协议书。
4、申请宗地的四至范围图。

托管造林的,其林权证的办理,可能性比较麻烦.


 



版权所有:中国林业网 © 2003-2010 闽ICP备09027724号
E-mail:service@chinaforestry.net 传真:0086-591-83568281 电话:0086-591-83568282 83568283